关于印发山东省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试行)的通知讲解了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的安全改造提升工作而制定的指南。该指南基于鲁安发 2019 38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东营、烟台等市的经验做法,详细规定了装车设施的安全联锁、装车方式、装卸车过程控制、报警信息接入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包括装车过程中对车辆静电接地断开、罐满溢、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等情形的联锁停止装车要求,推荐采用下部密闭装车方式和智能装卸系统,加强装卸车过程中的现场管控和设备设施配置,确保报警信息能够接入过程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以及将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纳入变更管理。关于印发山东省可燃液体、液化烃及液化毒性气体汽车装卸设施安全改造指南(试行)的通知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使用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需认真贯彻执行本指南,迅速将其传达至辖区内有关县(市、区)和相关企业,确保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安全改造,提高装卸作业的本质安全化水平。同时,各市、县(市、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反馈给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便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