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2021 年县深入开展年县深入开展“三车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专项整治交通安全与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与与镇镇“三车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范文县深入开展县深入开展 20212021 年年“三车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交通安全与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稿文稿为了强化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的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自 2010 年 1 月 18 日至4 月 18 日,开展为期 3 个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2、源头治理、属地管理;严管重罚、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原则,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各类运料车的严格管理,从严重罚无证无牌、超速行驶、闯信号行驶、越线或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目标任务驾驶人、车主、企业负责人等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交通安全与营运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以落实;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三、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建设局、市容执法局、交通局、重点工程局、农机局、教育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 x 县“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县专项整治
3、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从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容局、建设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四、工作措施(一)摸清“三车”现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面摸清全县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土方用量、用料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工程地址、混凝土生产企业及运输单位、渣土运输单位、运输车辆等基本情况,建立“三车”信息档案。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市容部门之间要做好信息流转工作,确定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每天“三车”违法信息和每周“三车”交通事故信息上报县“三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乡镇、园区监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
4、委会是“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的属地监管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1.将“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明确专门工作机构, 建立辖区范围内 “三车” 及相关企业的信息档案,与相关企业签订“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管理责任状,组织“三车”驾驶人及企业负责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培训。2.各乡镇、园区应当向辖区内的“三车”相关企业派驻安全督导员,对企业落实“三车”交通安全制度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将监管督导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中治理期间应当每天上报。3.组织安监、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管、建设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实现全天候的路面巡查,
5、巡查结果经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后定期上报,集中治理期间应当每天上报。(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责任,切实履行对“三车”及相关企业交通安全与营运的监管职责。1.县建设局应当与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是否有安全施工、安全运输措施以及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进行审查;在审核发放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证书时,应当对是否有安全运输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建立安全运输措施的,不得颁发有关证书。2.县市容局应当与有关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 督促企业按照
6、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在核准建筑工地处置建筑垃圾许可、审核发放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对垃圾运输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登记发证予以审查。3.县交通局应当与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 在发放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前, 应当对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沙石材料的装载是否实现规范化管理、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运输措施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运输。4.县劳保局要加强对“三车”相关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与驾驶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标准。5.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需要进入城区行驶的“三车”审核发放道路通行证,与交通运管部门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城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实行联审联批;对于无营运资质企业的车辆、未与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落实交通安全制度的企业的车辆、 未安装 GPS 终端设备的车辆、 未按规定放大喷涂车辆号牌和企业名称的车辆, 不得核发道路通行证; 对于无道路通行证进入城区行驶的 “三车”依法予以扣留,属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责任的,对车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