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料及物品堆放距离及要求隐患对应依据》讲解了仓库内物料及物品堆放的具体要求,包括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柱、梁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高架库内堆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堆垛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文中还强调了货物堆垛应符合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的要求,库房内货架各结合处必须固定牢固,并设置了限高线。电气安全方面,规定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区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库房消防安全方面,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区周围100米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仓库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保持通畅,高架库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未用实体墙隔开,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仓储外围严禁搭建铁皮棚影响消防救援,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栓,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相邻两个安全出口边缘距离不小于5米,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其他安全方面,仓库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控制车速,高处作业须经审批,装卸平台区若人员在高于2米以上的货车上进行装卸作业,应设置防坠落安全绳,库房防火防爆应符合相关要求,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
《仓库物料及物品堆放距离及要求隐患对应依据》适用于各类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设计和建设人员、以及负责仓库日常运营的工作人员。该文档提供了详细的仓库安全管理标准,特别适合于甲、乙、丙类物品的存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仓库内物料堆放、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仓库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