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天堃国公馆“2018.10.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6 日上午 7 时 40 分,池州市天堃国公馆 10KV配电项目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根据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池政办20078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11 月 9 日,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池州市天堃国公馆 “2018.10.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 市住建委、 市工商质监局、 市总工会。 调查组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
2、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询问谈话,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建设单位:池州中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池州市天堃国公馆住宅项目,该项目位于池州市长江北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3 月,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北路 56 号,注册资本金额 5000 万,法定代表人高某。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由于资金链断裂,2016 年 8 月 15 日,被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皖 1702 破 5 号裁定破产重整,法院指定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
3、担任该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履职后将该公司开发建设的国公馆项目重新检测检修并于 2017 年 10 月复工。 10KV 配电项目为小区配套用电工程。施工单位:安徽清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3 月,位于肥东县众兴乡花灯村,注册资本金额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媛。经营范围包括电力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规划设计、电力设备检修维护、电力检修及试验、电路信息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设备材料、电力设备等。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安全质检部、财务部及综合办公室,共计员工 80 余人。2018 年 8 月,经公开招标,
4、安徽清电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池州市天堃国公馆 10KV配电施工项目。8 月 28 日,安徽清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池州中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天堃国公馆 10KV 配电工程施工合同,并成立了池州市天堃国公馆 10KV 配电项目部,林某任项目经理,宋某涛为安全员,王某高(项目实际控制人)负责项目协调、现场管理。监理单位: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0月,法定代表人王惟坤,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监理(甲级) ,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乙级)等。2010 年 4 月 22 日,与池州中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池州中翔置业国际大酒店天堃国公馆项目监理合同,成立了池州中
5、翔天堃国公馆项目监理部,陈某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7 年 10 月,陈某授权委托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胡某俊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全权代理天堃国公馆项目工程建设的一切监理事宜。项目监理部制定了安全监理细则,每日巡视,并有监理日志。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一)天堃国公馆 10KV 配电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天堃国公馆 10KV 配电项目施工前,项目部制定了顶管施工方案(但未开展培训) ,按照设计要求,10KV 电缆采用排管与顶管相结合的敷设方式,过路电缆采用顶管施工方式铺设。9 月 1日,安徽清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进驻天堃国公馆 10KV 配电项目施工。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的负责人王某高
6、委托方某文,让他安排几名熟练工敷设电缆,方某文随后通过电话联系钱某彬找到其哥哥钱某,向其说明了施工地点的地形和地下管道铺设要求,并与钱某口头约定了施工工期和工程价款等事项。施工路线(长江北路与清风西路交叉口由南至北方向)共计 150 米左右。9 月10 月,安徽清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天堃国公馆小区内部电缆管敷设的开挖、回填工作。10月 1 日晚,顶管设备、管材进场。10 月 2 日,钱某带领包某护、黄某强、黄某龙等四人进驻施工,分别在清风西路南、北两侧开挖工作井(长 2m,宽 2m,深 1m) ,为导向钻机钻孔做准备工作。10 月 3 日,导向钻机就位,钱某等人进行管材焊接工作。10 月 4 日,施工人员从清风西路由南至北路段开始顶管作业。10 月 5 日,300mm 直径的导向孔全部打通,由于不能满足实际要求,需要扩孔至 400mm,准备第二天进行回拉扩孔。(二)事故发生经过。10 月 6 日早上 7 点左右,钱某、包某护、黄某龙、黄某强、马某权等人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任何劳动防护用品) ,按照原计划进行回拉扩孔工作,钱某在清风西路南侧操作导向钻机,安排黄某强和章某 2 人在钻机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