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2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5 月 26 日 19 时 13 分,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品库进行吊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40万元。事故发生后,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 493 号令)规定,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副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应急局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
2、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对有关当事人调查问询,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509901461,法定代表人为徐武清(男,54 岁) ,注册资本: 10363.71 万元, 总资产 4.29 亿元, 占地面积 18.9万平方米,职工 780 多人。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铝型材、铝棒、五金制品及模具的制造加工、销售;废旧物资回收;门窗及配件的销
3、售;新能源汽车配件、轨道交通配件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熔铸、挤压、氧化着色、粉末喷涂、电泳涂装、氟碳喷涂、木纹转印及环保节能隔热断桥等生产线四十余条,具备年产六万吨铝型材的生产能力,专业生产中、高档建筑门窗型材、幕墙型材、装饰型材和工业型材,产品销售安徽、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内蒙古等二十个省市自治区,并销往亚洲、非洲、欧洲、美洲等国外市场,2019 年企业产值 9.2 亿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20 年 5 月 26 日 18 时, 成品库夜班班组长王小龙班组接班后,带领桂烈春、琚贻虎、周金华、朱鹏平四人负责装运铝型材,王小龙负责吊装型材,其他四人负责型材装车。19 时13
4、 分左右,王小龙站在成品库 B17-18 区成品料框高处,1人操作行车吊装成品料,吊运过程中未按规定吊挂成品料框四个吊钩进行吊装导致料框晃动(视频显示挂 2 个吊钩) ,料框晃动中撞击到王小龙站立处的料框致其倒塌,王小龙随着料框的倒塌身体被成品料淹埋。在成品库码头上货的朱鹏平等人,听到响声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见现场成品料东倒西歪,看不到王小龙本人,喊叫王小龙没有回应,因成品料、框过重,现场人员立即施救,因施救困难,朱鹏平随即向车间主任刘平报告并拨打 110、119 报警求援。刘平接电话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安全部主任陶仁杰、车间主任刘平、总经理袁安之、常务副总徐伟等先后赶到事故现场,与接
5、警后赶至现场的消防救援人员及现场员工共同开展救援,将王小龙救出,并及时送往宣城市人民医院救治。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第一时间出警到现场勘察。当日 19 时 46 分, 宣城市人民医院确认王小龙死亡。三、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王小龙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自身安全防护,违规站在超高堆垛的成品料框上进行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时未远离起吊设备、未按规定吊挂成品料框四个吊钩(视频显示仅吊挂两个吊钩)致使吊装的料框晃动,撞倒其所站的料框,导致事故发生。(二)事故间接原因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公司分管成品库的副总经理不是安委会成员, 公司未配备分管安全的副总
6、经理 (或安全总监) ,公司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也不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成品库现场安全管理比较混乱,成品库型材堆垛超高、未按规定区域堆放、吊挂成品料框违规操作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料框超高堆垛、工人违章操作,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建议1.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单位。作为一家拥有780 多名员工的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了成品料堆垛超高、未按规定区域堆放、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仍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屡禁不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