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北建设有限公司“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3月12日下午,在如皋市如皋港国骄胶粘新材料产业园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过程:通风施工组织人员韩新华安排杂工马汉林和朱长安清理并捆绑17号厂房的半成品通风材料,随后由塔吊工许秀兵操作QTZ50A塔吊进行吊运。在吊运过程中,由于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未加保护垫料,导致吊物滑落,造成马汉林不幸身亡。报告还涵盖了事故单位概况及相关合同签订情况,包括江北公司作为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和其与国骄公司及机电设备租赁公司的合同内容。此外,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指出从马汉林示意起吊到吊物滑落砸中他的全过
2、程,并说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了急救措施但未能挽救生命。报告深入分析了事故伤亡人员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确定此次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5万元。通过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专家指出了事故原因在于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配备不健全以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等间接因素,最终认定这是一起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事故。江北建设有限公司“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各类施工企业,特别是涉及高空作业和起重吊装业务的企业。它为施工单位提供了关于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等方面的重要指导。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这份报告也具有参考价值,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该报告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等,都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提醒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杜绝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