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丹县双河镇“429”在建挡土墙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4 月 29 日 15 时 29 分,双河镇双河镇原名双河乡,由于机构改革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更名为双河镇(志编发201520 号文件)社区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及公租房挡土墙工程施工现场发生挡土墙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51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在全县通报此事故,加强安全督查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委托
2、志丹县人民政府对志丹县双河镇“429”在建挡土墙较大坍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要求,经市、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经发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志丹县双河镇“4.29”在建挡土墙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拿出志丹县双河镇“429”在建挡土墙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后,邀请了县检察院、总工会、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永宁镇政府、双河镇政府、老区办、通讯组、国土局、经发局、监察局、安监局、信访局等部门参与了事故调查意见征求会。事故调查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
3、”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志丹县“双河乡社区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及公租房挡土墙工程” ,建设方为双河镇政府。该项目位于志丹县双河镇社区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及公租房工程西侧,中心小学东侧,工程规模为新建石砌挡土墙长 369.43 米,高 8.25 米,计划投资3876078.2 元。项目建设工期 9 个月。(二)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经调查,截止事故发生时,
4、双河乡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及公租房挡土墙工程分别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4 月 3 日、5 月 16日、8 月 14 日取得了志丹县经发局核准的项目建议书(志经项201440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志经项2014144号) 、初步设计的批复(志经项2014196 号) 、计划投资通知(志经项2014342 号) 。2014 年 9 月 9 日,在志丹县规划办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字第2014第 07 号) 。该项目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完成招投标,2015年 4 月 13 日在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当日志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向建设方双河镇政府下发了志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 (志建监2015第 03 号) 。(三)项目施工单位基本情况该项目施工企业为延安市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延安百米大道工商局旁保安地产大楼;法定代表人:周喜荣;注册资金:伍仟零叁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28 层及以下、单跨度 38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 12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等。该项目中标项目经理:高小平(资质证书编号:7105500733) ;项目安全员:王德林(资质证书编号:陕建安c(2010) 0
6、600019)、 高万龙(资质证书编号: AQZ04100092) 。(四)监理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监理企业为延安鑫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10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洛川县解放路中段;法定代表人:王莹;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及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该项目中标项目总监雷周平(证书号:20110763) 、监理工程师高文军(证书号:20110562) 、监理工程师张海峰(证书号:20110565) 、监理工程师张占全(证书号:20110559) 。(五)设计单位基本情况该项目设计单位为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 年 6 月 9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天伦明珠大厦 21603 室;法人代表:刘新宇;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261000431;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刘新宇,证书编号:S20061000104。(六)图审单位基本情况该项目图审单位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