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风门管理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 2 条 风门管理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风门管理工必须熟悉看管的风门所控制的风流范围及该区域内进、回风巷之间的关系。2、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3、熟悉风门的工作原理。4、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门的规定。5、熟悉所分管区域的工作情况和行车情况。二、安全规定第 3 条 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第 4 条 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第 5 条 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三、操作顺序第 6 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以
2、下顺序进行: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四、正常操作第 7 条 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防部门、调度室。第 8 条 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1、立即打开车辆进入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车信号。2、待车辆通过后,关闭第 1 道风门。3、打开第 2 道风门。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 2 道风门。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第 9 条 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第 10 条 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防部门、调度室汇报。第 11 条 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 10 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五、收尾工作第 12 条 进行现场交接班,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