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成有色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31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3月19日发生在该公司厂区内的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原料仓库保管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71万元人民币。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及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根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与综合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贾某扣在倒车前未观察四周情况,间接原因包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等。事故发生在科成公司内部道路上,当时贾某扣驾驶的货车在原料仓库西门外南北向通道上倒车时撞倒并碾压洪某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但洪某琴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贾某扣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建议对科成公司处以罚款。江苏科成有色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31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类涉及厂区内车辆运输作业的企业,尤其是那些拥有内部道路且频繁有货车出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这份报告为企业提供了关于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宝贵经验,强调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以及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此报告也为监管和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