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新版),目 录,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情况,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内容学习,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亮点,1,修订情况,新修订管理办法出台,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 应急部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2,修订亮点,修订亮点
2、一: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1.新增了民用爆炸品生产、电力二类行业(企业);2.调整了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行业(企业)范围;3.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1.适度提高了煤炭、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六类行业(企业)标准;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其他非煤矿山也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总体都是调高的,简单计算发现,总体调高比例为50%-100%不等;,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高矿山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原来的2.5%上调到3.5%;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在原标准基础分
3、别上调1.0%;其他类型建设工程提取标准均在原标准基础上调0.5%。,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3.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4%上调到4.5%;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2%上调到2.25%;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0.5%上调到0.55%。,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0%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
4、全费用提取标准,5.机械制造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增幅分别为0.35%、0.25%、0.05%。,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6.单列并细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取标准。石油、天然气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7.5元;地下储气库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5%提取;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等企业按照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1.7%提取。7.新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企业提取标准规定。,修订亮点二: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5、,修订亮点三:扩大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检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职工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奖励等支出内容纳入使用范围。此外:1煤炭生产企业:增加了冲击地压矿井落实防冲措施支出、智能化升级支出、煤矿智能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等推广应用支出。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增加了地下矿山冒顶片帮防治设施设备、尾矿库销库费用支出。3交通运输企业:增加了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防灾监测预警设备、铁路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备安全检测支出。,修订亮点四:优化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1.简化安全费用缓提、少提审批流程。2.对企业安
6、全费用使用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不再作备案要求。3.将企业安全费用“专户核算”规定调整为“专项核算”。4.将监管部门建立安全费用年度统计制度在办法中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5.明确了追责条款,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提供依据。,3,内容学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三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第四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