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5.17”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8 时 54 分,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10 万方调节池上方外包作业人员违规用氩弧焊对除臭设施风管漏点进行焊接施工时发生燃爆,造成 3 人死亡,3人受伤,5#、6#池顶盖坍塌,池顶除臭装置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 1800 万元。事故发生后,尹力书记、赵龙省长、郭宁宁常务副省长、林文斌副省长等领导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抢救受伤人员;严格救援现场管控,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查明原因,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做好善后工作。省委常委、市委林宝金书记、省应急厅伍斌厅长、吴
2、贤德市长、省建设厅王明炫副厅长等领导到场指导应急救援。省消防救援总队高宁宇总队长、苏作琴副总队长率领总队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救援行动。林中麟常务副市长全时指挥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晋安区委区政府及多支民间救援队进行现场救援。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经市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晋安区政府成立市政府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5.17”燃爆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 3 名专家参与调查,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
3、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专家论证、人员问询、调阅资料、问题核实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相关单位情况(一)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2 月21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国丹,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 350100100368616,注册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 16 号综合楼一楼 107 室,经营范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渗沥液收集及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
4、营;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咨询服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10 万方新调节池项目的实际管理单位。(二)福建致辰宇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俞果,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 350100100432860,注册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 245 号索高广场 4#楼 1 层101 单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水质与
5、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受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对 10 万方新调节池进行除臭设施提升。(三)福建省伟邦市政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04-26,注册资本为 3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建伟,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 350100100173044,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 611 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 4 层北 6 房,经营范围包括市政、环保工程技术咨询、设计,市政、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研发、推广、销售,环保生物废水处理剂的研发、推广、销售,市
6、政环保工程承包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投资入股福建致辰宇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的 10 万方新调节池的除臭设施提升项目;受福建致辰宇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俞果委托,该公司工程师陈连文负责 10 万方新调节池的除臭设施提升项目具体管理。(四)福州嘉鑫华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06-15,注册资本为 2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维嘉,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 350121100236032,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林森大道 28 号,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品、工艺品、建筑材料、家具的加工;家具、文体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及通过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陈连文联系该单位为 10 万方新调节池除臭设施提升项目制作配套风管。(五)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该单位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设有 6 个内设机构,其中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等 3 个监管服务科室负责监督检查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