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迁艾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4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4 月 2 日 10 时 50 分左右,位于沭阳县耿圩镇闸西村的宿迁艾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共造成 5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877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吴政隆批示要求查明原因、搞好善后、抓好整改,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市委书记张爱军,市长王昊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志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员也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省安委会对该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
2、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于事故当天成立宿迁艾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4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沭阳县政府派员参加,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细致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宿迁艾森家居有
3、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2019年 12 月 11 日,变更为“宿迁艾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艾 森 家 居 公 司”),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321322MA1N549B5B,法定代表人:张凤知,注册资本 400万元整,住所:宿迁市沭阳县耿圩镇闸西村 245 省道西侧,公司员工 43 人,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家居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张凤知,负责艾森家居公司全面工作;总经理张雷,负责采购、兼裁剪组组长;厂长李安
4、定,主要负责联系订单、销售工作;生产副厂长张小邦,负责生产进度安排、产品质量管控工作;行政负责人叶汉成,负责人事、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艾森家居公司使用南、北 2 栋厂房,发生火灾事故的为北侧厂房,过火区域主要为三楼和四楼。(二)事故厂房建设和租用情况事故厂房由孙启朋(男,1962 年 7 月 2 日出生,沭阳县人)投资建设,于 2012 年 7 月底开工,2012 年 11 月底建成。事故厂房主体框架 4 层、局部 5 层,长 61.4 米,宽 24.2 米,总建筑面积 6115 平方米(见图 1 所示)。经调查,事故厂房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手续。2
5、016 年 12 月 22 日,张凤知与孙启朋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北侧厂房,约定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租期 3 年。2017年 3 月份左右正式投入生产。2019 年底租赁合同到期后,因疫情影响未续签合同,口头约定继续使用。图 1 艾森家居公司方位图(三)事故厂房使用及布局情况事故厂房呈东西走向,主体部分共 4 层。其中一楼为木工车间,主要用于沙发木质内架的制作、组装,组长为花新东。二楼为扪工车间,主要用于扪皮、组装沙发成品、成品包装入库待售,组长由生产副厂长张小邦兼任。三楼为塞包粘棉车间,组长为邵翠奇。三楼北侧东、西两端分别设有楼梯。厂房从东向西共有 9 跨(10 排立柱)
6、,两跨之间距离约为 6.9 米;南北为 3 跨(4 排立柱),两跨之间距离约为 8 米。从东向西数第 5 跨、从北向南数第 1 跨之间区域靠南部位置,设置两处制作海绵包工作台,操作工分别为刘成俊、胡月珍;从东向西数第 2 跨、从北向南数第 2 跨之间区域摆放开棉机、充棉机;从东向西数第 7 跨、从北向南数第 2 跨之间区域靠南摆放立切机,操作工为邵翠奇;从东向西数第 4 跨、从北向南数第 3 跨之间区域为塞棉工位,操作工为曹连海、严加兰、贾小耀;三楼南侧、西南侧、东南侧靠墙位置摆放原料(见图 2 所示)。图 2 艾森家居公司事故厂房三楼平面图四楼为缝纫车间和裁剪车间(见图 3 所示),组长分别为毕玉兰、张雷。北侧外墙靠西处堆放原料皮。中间位置堆放成品,成品堆垛西侧为原料堆放区,东侧为裁剪工段,操作工曹杨远;裁剪工段东侧为缝纫工段,操作工为毕玉兰等 6 人;靠东侧外墙处为打版画样工段,操作工张雷。图 3 艾森家居公司事故厂房四楼平面图(四)事故发生单位生产工艺相关情况1.艾森家居公司生产工艺如图 5 所示。图 5 艾森家居公司生产工艺图2.原材料情况经核实,原材料海绵从淮南市鑫富泰工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