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联络方式: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身份证:联络方式:6+3家庭住址:家庭固定电话:第一条 工程概况1 装潢施工地点: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房_厅_套,
2、建筑面积约平方米。3 承包方式:清包工。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5总价款:¥_约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元整_。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
3、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6工期: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工期_约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1 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
4、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
5、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
6、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