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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正式公布版).pdf--点击预览
- 2021《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及36个刑事责任(98页).pptx--点击预览
- 2021《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专题学习课件(89页).pptx--点击预览
- 2021《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全面解读课件(80页).pptx--点击预览
- 2021《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题库(20页).docx--点击预览
- 2021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1年6月更新).docx--点击预览
- 2021年6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docx--点击预览
- 2021年6月11日新《安全生产法》发布会实录.doc--点击预览
- 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超详细全文三色修订对照版).docx--点击预览
- 2021年最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2021年6月更新).docx--点击预览
-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84页).pptx--点击预览
- 2021新安全生产法最终修订部分说明.docx--点击预览
- 2021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修正对照表).docx--点击预览
- 2021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修正对照表).PDF--点击预览
- 《安全生产法》历次修改对照表(2021修正案对照表).xls--点击预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正确版).docx--点击预览
- 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专项培训(143页).pptx--点击预览
- 全员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意识提升宣讲课件(160页).pptx--点击预览
- 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1完整版(130页).pptx--点击预览
- 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培训课件(59页).pptx--点击预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贯穿培训(138页).pptx--点击预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统培训(112页).pptx--点击预览
- 安全生产责任法律风险防范培训(53页).pptx--点击预览
-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全面解析(89页).pptx--点击预览
-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解读课件(84页).pptx--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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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制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制 (20212021 年修正)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八号第八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于 2022021 1年年6 6月月 1 10 0 日通日通 过,现予公布,自过,现予公布,自 20212021 年年 9 9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212021 年年 6 6 月月 1010 日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 2021 年 6 月 10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目录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 康发展,制定本法。 4 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 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 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 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 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 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 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 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 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 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 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 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 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 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 6 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 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第九条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 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 区、 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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