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10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0 月 27 日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刘学坑口)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的相关人员组成的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10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人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2、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及工程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1.承德宽丰娄台子业有限公司。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承德市宽城县峪耳崖镇北大岭村,1987 年建矿,1988 年投入使用,公司经理王敏才,在 册 职 工 88 人。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注 册 号130827000003126),有效期限 2002 年 5 月 22 日至 2027 年 5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王敏才,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铁原矿石采选、生产和销售铁精粉;采矿许可证(证号 C1300002011032120109550),有效期限 2011 年 3 月28 日至 201
3、6 年 3 月 28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冀承宽)FM安证许字2010承延 010160 号,有效期限 2010 年 12 月1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发生事故的系统为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刘学坑口,该竖井的开拓、采掘施工作业由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发包给了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并于 2013年 1 月 5 日双方签订了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刘学坑口采矿承包施工合同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责任,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对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驻升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对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承担一切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2.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西区 1 号楼 1603 房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6012141454),法定代表人陈帮本,有效期限 2009 年 8月 3 日至 2029 年 8 月 2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 2011001967),许可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有效期限 2011 年 3 月 8 日至2014 年 3 月 7 日,资质等级矿山施工总承包贰级;该公司驻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郑允免,员工13 人。(
5、二)工程概况。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刘学坑口,于 2010 年12 月 14 日延续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冀承宽)FM 安证许字2010承延 010160 号),目前二采区刘学坑口,一中段正在进行出矿作业。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2 点左右,北京中都天龙投资有限公司驻承德宽丰娄台子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刘学坑口项目部绞车工刘建平到绞车室和翁秀芹交接班后开始工作,井下一中段有 4 名工人正在出渣,大约下午 4 点井下带班班长周武乘罐笼到井下二中段罐窝抽水,5 点 10 分左右周武打信号铃准备升井,刘建平在监控视频中看到周武上罐后启动绞
6、车往上提,当罐笼提到井口时发现周武不在罐笼内,刘建平立刻跑到施工队长蔡连江的宿舍向其汇报此事,蔡连江接到报告后立即叫上一名工人乘罐下井到井下二中段,在二中段马头门发现了一只水靴,随后二人又乘罐到井底罐窝处(罐窝距井底 22 米),到达 17 米躲避硐室时呼叫周武,没人答应,于是二人在躲避洞里拿出梯子下到罐窝(罐窝底部焊有固定铁板,便于抽水和清渣),距铁板约有半米深水,二人发现水中周武的一只手,蔡连江立即抓住周武的手拽了过来,发现人已经没有呼吸。(二)事故上报情况。10 月 27 日 17 点 10 分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蔡连江 17 时20 分左右向项目负责人郑允免进行了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在 22 点知道此事并了解情况后于 23 点向县安监局进行了上报,县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同时向承德市安监局进行了上报。(三)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二人想将周武抬上罐,但抬了一下没抬动,随后蔡连江乘罐升井到井口,并又组织 4 名工人一起下井救援,大约 6 点蔡连江和 5 名工人把周武抬到了井口,周武已经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死亡 1 人:周武,男,32 岁,初中文化,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