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海棠湾 10#楼“8.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日前,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海棠湾 10#楼“8.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发布。2015 年 12 月 10 日2015 年 8 月 21 日 10:00 许,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揽的池州海棠湾 10#楼木质装饰构架安装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 1 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政办200785 号)要求,2015 年 9 月 8 日,市安全监管局会同站前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2、、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邀请市检察院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名单附后),依法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池州海棠湾工程项目由池州市云珠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 64609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 4000 余万元。主体结构由安徽省安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于2015 年 7 月完工。同年 4 月,池州市云珠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协商,与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池州海棠湾栏杆、雨蓬、百叶窗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总造价 44.42 万元。池州市云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站前区管委会,注册资本 1 亿元
3、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童某红,员工 13 人。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2014 年 5 月,公司成立了池州海棠湾工程项目部,周某松担任项目部总负责人,全权负责该工程。通过协商,池州市云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池州海棠湾栏杆、雨蓬、百叶窗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池州海棠湾栏杆、雨蓬、百叶窗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 11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胡某春,经营范围是金属材料、铁制品、不锈钢产品加工、销售、静电喷塑、安装,文化体育用品、非标门生产、销售。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春授权胡某武为池州海棠湾栏杆、雨蓬、百叶窗工程全权负责人,履行法人的各项职责。胡某武签订工程合同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始施工,并每周开展安全检查。二、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2015 年 4 月 27 日,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始进驻施工,于 8 月 20 日完成了 4#、5#、10#-19#楼栏杆、百叶窗等安装工作。8 月 21 日 08:10 左右,负责人胡某武部署当日工作任务,安排胡某伦、胡某章、吴某祥、杨某武等 4 人向 10
5、#楼搬运木质装饰构架,测量其顶楼木质装饰构架尺寸,自己到市里采购材料。09:50 左右,杨某武搬运木质装饰构架,胡某伦、胡某章、吴某祥在测量完 10#楼 606 室阳台木质装饰构架尺寸后,拟去 605 室(邻室)测量尺寸,因 605室防盗门被锁,吴某祥翻越 606 室阳台栏杆欲进入 605 室,因重心不稳从高约 15 米的 6 楼阳台摔至地面受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随后送至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 22:29 死亡。死者,吴某祥,男,54 岁,池州市贵池区人,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接事故报告后,站前区管委会、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
6、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三、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吴某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私自翻越阳台栏杆。2、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时,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违规作业。(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制度。(4)监督检查不到位。池州市云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发现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二)事故性质这是一起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违规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吴某祥,木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2、胡某武,池州市金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人,兼安全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未能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对这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