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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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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徐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4月7日发生于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66号广汽丰田4S店拆违工地的一起高处坠落致死事故的全过程。上海徐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当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死者周开福在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于展厅屋顶作业时踩穿石膏板天花板,从约6米高处坠落,当场死亡。报告详细梳理了涉事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徐泾镇人民政府、总包单位上海徐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上海檐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刘升之间的承发包关系。调查发现,实际施工由不具备资质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个人刘升

2、负责,其借用檐梧公司营业执照承接工程,而檐梧公司并未参与现场管理或安全监督。报告指出总包单位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职责,未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分包单位仅出借资质,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村委会、城管中队及生态办等监管主体也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司法鉴定确认死者符合高坠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特征,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缺乏个体防护且踩踏结构薄弱部位,间接原因则涉及多方主体责任缺失。最终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体系失灵、制度执行缺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包括对项目经理陆军依据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檐梧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立明依法追责等。上海徐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特别是房屋拆除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相关实际承包人,适用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如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生态环境治理办公室等参与拆违工作的机构人员。同时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参与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的相关工作人员。该报告对建筑行业尤其是涉及高空作业、临时用工、资质挂靠等高风险环节的企业具有重要警示作用,可作为企业开展安全培训、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承发包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可用于政府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实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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