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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胜劳务队“3·1”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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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6049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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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胜劳务队“31”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2年3月1日发生的一起坠落事故的详细情况。该事故发生在鞍钢厂区内,一名劳务人员在库房内取钢绳时从办公房屋面坠落到平台地面上,造成颅脑损伤并最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报告指出,杨某胜劳务队为自然人合作组成,未注册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为杨某胜和王某芬,二人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对外业务联系。事发库房产权属于鞍钢某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但一直由杨某胜劳务队管理使用。事故发生地点为厂房内的钢结构平台上,平台上部建有彩钢房,下部存放着钢绳等物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于某祯行走路线不当及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间接原因包括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和劳务队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经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杨某胜劳务队“31”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劳务派遣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那些未注册营业执照或安全管理不完善的中小型劳务队伍。报告为这些单位提供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警示,强调了加强安全培训、规范作业流程以及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必要性。此外,报告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依据,帮助其加强对类似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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