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浙江上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1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11月18日发生在浙江上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该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多个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和专家参与调查工作。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及处理结果。报告指出,事故现场位于公司1号车间,事故中使用的吊车与吊篮存在装配错误,小销轴与吊篮支架孔的尺寸不匹配,导致吊篮在高空偏载后脱落。此外,作业者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也是直接原因之一。间接原因包括汽车起重机司机的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及绿洁保洁公司法人代表刘*既未提供也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报告还指出了相关单位的主要问题,如小孙服务部未能及时停止作业并解决安全隐患,绿洁公司在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最终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衢州市浙江上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1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机械制造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租赁服务公司等涉及高空作业的企业或行业领域。这些企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作业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供并监督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报告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