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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梅河苑安置小区“5.28”高坠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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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6116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3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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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舒城县梅河苑安置小区“5.28”高坠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5月28日发生在舒城县梅河苑小区地下库雨棚工程施工时的一起高坠死亡事故。该工程合同价为21万余元,其中发生事故的梅河苑西库雨棚安装单项合同价约10万元,由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行发包,并以公开抽签摇号方式选中安徽万鑫建筑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事故发生于2017年5月2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现场带班负责人汪家林在未佩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从雨棚上坠落,导致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汪家林在无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间接原因包括安徽万鑫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舒城县工程建设监理有

2、限公司监理工作不力、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失察以及住建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不力。此外,报告还指出,安徽万鑫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默许他人使用其资质投标的问题,且未安排相应职业资格人员进行项目管理;监理单位重视不足、投入不足,未能有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队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住建局未能有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舒城县梅河苑安置小区“5.28”高坠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各方参与者,特别是从事类似小型工程项目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杜绝违章作业。监理单位需提高对小项目的重视程度,按规定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与安全管理情况,确保监理职责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则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行业内的各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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