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通达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2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2 月 23 日 16:30 左右,南通通达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在高新区云台农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死者刘建云(男,27 岁,灌云县燕尾港镇人,身份证号码:320723*0634,家庭住址:燕尾港镇临海路 52-1 号)。直接经济损失 130 万元。2 月 24 日 9 时,市安监局接到事故单位报告。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安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高新
2、区安监机构等部门组成市政府南通通达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及有关情况(一)南通通达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成立于 1958 年 1 月 24 日,注册资本 5026 万元,
3、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明,企业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湖镇通扬北路,企业依法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承 装(修、试)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许 可 证 编号:4-2-00131-2006,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通达公司是连云港供电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入围公司,资质齐全。(二)南通通达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连云港分公司),经通达公司授权,主要负责连云港地区电力设备承装、修、试等工作,负责人张彦峰,员工有尹念(施工队队长)、张晓林(施工队副队长)、刘建云、徐阳等 46 人。2016 年 3 月 22 日,通达连云港分公
4、司与刘建云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三)连云港海连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连公司),隶属于连云港供电公司,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 24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程军,企业位于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2 号,企业依法于 2012 年 9月 28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2-00142-2006,有效期至 2018 年 9月 27 日。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员工有伏杨(配电工程部主任)、周新民(配电工程部副主任)、许德刚(安质部主任)等人。(四)新修大岛山路情况。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经连发改行服发201645
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位于连云港高新区、开发区(S242 东西两侧),起点为闽江路,沿西南方向一直到达园区规划的雁江路,全长约 2.3公里,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规划建设,道路宽度为 30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时。2016 年 11 月,连云港市交通局向供电部门提出将大岛山路红线范围内的 10KV 架空线路进行迁移改造。(五)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及合同情况。2017 年 2 月初,海连公司(甲方)与通达公司(乙方)签订了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和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暂定开工时限为 2017 年 2 月 20 日,期限
6、20 天。伏杨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张彦峰为乙方连云港工程主要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工作。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劳务分包协议承包范围和内容:“本次工程施工范围为以下范围内的新建工程:1、新建10KV架空绝缘导线JKLYJ-10-150长约为 2100 米、低压架空导线 JKLYJ-1-185 长约 800 米、敷 设 2*200 涂 塑 钢 管 75 米、新 建 低 压 电 缆YJV22-0.6/1-4*150 电缆长约为 105 米、新建 10SDG-12.5 钢管杆 1 基、内径 1*1M 检查井 2 座、15 米水泥杆 5 基、12 米水泥杆 13 基、10 米水泥杆 8 基、迁移 400KVA 配变一台、新建 200KVA 配变一台、新增跌落式熔断器 3 组”。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岛山路迁改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五、现场安全管理”“2、现场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内容。乙方施工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