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1979 年 4 月,国务院在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中提出,企业应按职工总数2%5配备专职人员不满500人的企业也要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属生产人员,应保持稳定,不轻易调出安全技术部门是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助手负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主要内容有:(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安全生产目标值包括:百万吨死亡率、千人重伤
2、率、尘毒点合格率、噪声点合格率等。(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8)组织新工人人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操出处理意见。(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如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