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臂章佩戴规定1、按公司要求佩戴安全臂章。2、各职能班组每天必须有一名员工佩戴安全臂章进行本工序安全值日3、安全值日负责监督、发现当班本工序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交班长处理。4、值日交班人员在下个工作日班前会上,要公布上个工作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并将臂章亲自佩戴给接班人员,意在“安全接力”传递。5、当日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负责宣讲工序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警示。6、各职能班组长负责每日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7、未按照要求佩戴,每次扣罚 200 元。8、本规定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