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厂长)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既要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开展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分管内的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3)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遵守和执行安全
2、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从业人员(工会、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10)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11)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