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护卫副部长安全职责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经济护卫管理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二、组织带领经济护卫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内的治安状况和重点要害,易发案部位,建立健全学习、训练及各项工作制度。三、组织经济护卫队队员学习法律、政治、业务知识和体能训练,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四、科学布置,合理安排警力,维持好西地、厂区等守卫目标区域的巡逻检查,保证国家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盗窃、火灾、治安灾害事故,减少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做好消防工作及大型会议、文体活动的保卫工作。五、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六、积极配合干警查处案件,负责看、押、堵、查、截等重要工作的落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