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49”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4 月 9 日 8 时 50 分,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02 万元。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善后工作。锡盟委书记么永波,锡盟委副书记、盟长罗青对事故调查、善后处理提出具体要求。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张怡对事故处置几次调度。副盟长杨立、盟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故处置和善后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4 月
2、11 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4 月10 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成立事故调查组,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工会、消防救援支队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加,并邀请盟纪委监委及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调阅资料、调查取证、问询谈话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了事故性质,认定了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对事故单位及其有
3、关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工程项目及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于 1977 年,原名为二连 浩 特 市 市 政 工 程 队。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12152501460785179U;法定代表人:吉雅图;住所:二连浩特市恐龙东大街 0393 号;业务范围:负责市政管理的道路新建、维护和扩建工程;负责市政管理的排水管道、井盖及井位设施、污水提升泵站、雨水提升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清疏、排涝、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路灯等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区道路、
4、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城区道路、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分布情况和数据统计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977 年 12 月30 日二连浩特市编制委员会下发“五定”方案,确定该单位为相当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2013 年 12 月20 日更名为二连浩特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2015 年 11 月26 日批复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 年 3 月 22 日更名为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目前核定事业编制 13 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 3 名(1 正 2 副)。(二)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
5、,于 1995 年投入使用,位于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院内南部,污水提升泵站占地面积90 平方米,泵池占地面积 50 平方米,容积 350 立方米,泵池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泵池为直径 8.01 米、高度 7 米的圆柱形,在-4 米处设有作业平台并在泵池中间设有污水池隔断墙,泵池-4 米以下分割为 2 个相等的污水池和 1 个分配井,-4 米作业平台为混凝土结构。作业平台西侧-4 米至-6 米处设有分配井,其结构尺寸为 1.8m*1.8m*2m。分水池顶部用钢板封闭,防止人员坠落。-4 米作业平台中心偏东侧设有 4 处水泵吊装口,并配有 4 台抽水泵,每台功率 15 千瓦,每小时出水 120 立方米,
6、东侧设有 2 处 80cm*80cm 正方形人孔。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测绘平面示意图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测绘剖面示意图(三)污水清淤项目概况按照历年泵站清淤工作情况,市政小区泵站一般每年 4 月或10 月份清掏 1 次。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清淤事项具体工作由排水组组长李敏负责组织安排。上一次清淤工作是 2021年 10 月 13 日,因疫情原因只清掏了 1 天,未完成清淤任务。泵站每次清淤人数大约 6 人,清淤费用按工日计算,2021 年费用大约为 300 元/工日/人次,市政小区泵站具体用工人数、工日和费用由李敏负责核对。二、事故主要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主要经过4 月 6 日,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排水组组长李敏以事业发展中心名义与何廷英、赵生虎、孙志峰口头约定清淤任务,赵生虎、孙志峰于 4 月 8 日又找到白占海、王利兵、王军共 6 人共同对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清淤作业,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的工资进行支付。4 月 8 日,李敏请示二连浩特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吉雅图和副主任孙晓东同意后,准备近期开展清淤作业工作,吉雅图、孙晓东口头叮嘱李敏在二人未到场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