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7810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地震中逃生十大法则地震虽然目前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但只要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可以从灾难中将伤害降到最低的。地震虽然目前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但只要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可以从灾难中将伤害降到最低的。简要内容:地震虽然目前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但只要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可以从灾难中将伤害降到最低的。地震虽然目前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但只要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可以从灾难中将伤害降到最低的。地震虽然目前是人类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但只要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可以从灾难中将伤害降到最低的。1.为了您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请躲在桌子等坚固家具的下面大的晃动时间约为 1 分钟左右。这是首先应顾及的是您自己与家人的人

2、身安全。首先,在重心较低、且结实牢固的桌子下面躲避,并紧紧抓牢桌子腿。在没有桌子等可供藏身的场合,无论如何,也要用坐垫等物保护好头部。2.摇晃时立即关火,失火时立即灭火大地震时,也会有不能依赖消防车来灭火的情形。因此,我们每个人关火、灭火的这种努力,是能否将地震灾害控制在最小程度的重要因素。从平时就养成即便是小的地震也关火的习惯吧。为了不使火灾酿成大祸,家里人自不用说,左邻右舍之间互相帮助,厉行早期灭火是极为重要的。地震的时候,关火的机会有三次第一次机会在大的晃动来临之前的小的晃动之时在感知小的晃动的瞬间,即刻互相招呼:“地震!快关火 1,关闭正在使用的取暖炉、煤气炉等。第二次机会在大的晃动停

3、息的时候在发生大的晃动时去关火,放在煤气炉、取暖炉上面的水壶等滑落下来,那是很危险的。大的晃动停息后,再一次呼喊:“关火!关火 1,并去关火。第三次机会在着火之后即便发生失火的情形,在 1-2 分钟之内,还是可以扑灭的。为了能够迅速灭火,请将灭火器、消防水桶经常放置在离用火场所较近的地方。3.不要慌张地向户外跑地震发生后,慌慌张张地向外跑,碎玻璃、屋顶上的砖瓦、广告牌等掉下来砸在身上,是很危险的。此外,水泥预制板墙、自动售货机等也有倒塌的危险,不要靠近这些物体。4.将门打开,确保出口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屋等,由于地震的晃动会造成门窗错位,打不开门,曾经发生有人被封闭在屋子里的事例。请将门打开,确保

4、出口。平时要事先想好万一被关在屋子里,如何逃脱的方法,准备好梯子、绳索等。5.户外的场合,要保护好头部,避开危险之处当大地剧烈摇晃,站立不稳的时候,人们都会有扶靠、抓住什么的心理。身边的门柱、墙壁大多会成为扶靠的对象。但是,这些看上去挺结实牢固的东西,实际上却是危险的。在 1987 年日本宫城县海底地震时,由于水泥预制板墙、门柱的倒塌,曾经造成过多人死伤。务必不要靠近水泥预制板墙、门柱等躲避。在繁华街、楼区,最危险的是玻璃窗、广告牌等物掉落下来砸伤人。要注意用手或手提包等物保护好头部。此外,还应该注意自动售货机翻倒伤人。在楼区时,根据情况,进入建筑物中躲避比较安全。6.在百货公司、剧场时依工作

5、人员的指示行动在百货公司、地下街等人员较多的地方,最可怕的是发生混乱。请依照商店职员、警卫人员的指示来行动。就 地震而言,据说地下街是比较安全的。即便发生停电,紧急照明电也会即刻亮起来,请镇静地采取行动。如发生火灾,即刻会充满烟雾。以压低身体的姿势避难,并做到绝对不吸烟。搭乘电梯的话在发生地震、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万一在搭乘电梯时遇到地震,将操作盘上各楼层的按钮全部按下,一旦停下,迅速离开电梯,确认安全后避难。高层大厦以及近来的建筑物的电梯,都装有管制运行的装置。地震发生时,会自动的动作,停在最近的楼层。万一被关在电梯中的话,请通过电梯中的专用电话与管理室联系、求助。7.汽车靠路边停车,管制区域禁止行驶发生大地震时,汽车会象轮胎泄了气似的,无法把握方向盘,难以驾驶。必须充分注意,避开十字路口将车子靠路边停下。为了不妨碍避难疏散的人和紧急车辆的通行,要让出道路的中间部分。都市中心地区的绝大部分道路将会全面禁止通行。充分注意汽车收音机的广播,附近有警察的话,要依照其指示行事。有必要避难时,为不致卷入火灾,请把车窗关好,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常识 > 逃生急救 > 地震逃生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