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因地震灾害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讯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因地球,可分为三层。中心层是地核,地核主要是由铁元素组成;中间是地幔;外层是地壳。地壳并不是一块完整的岩石,而是由大小不等的板块彼此镶嵌组成的,其中最大的有七块,它们是南极板块、欧亚板块、北美板块、南美板块、太平洋板块、印度澳洲板块和非洲板块。地壳内部在不停地变化,由此而产生力的作用(即内力作用),使地壳岩层变形、断裂、错动,于是便发生地震。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按震级大小可分为七类:超微震(震级小于 1级)、弱震(震级小于 3 级,人们一般不易觉察)、有感地震(震级大于等于 3 级、小于 4.5 级,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中强震(震级大于等于 4.5 级、小于 6 级,可造成破坏的地震)、强震(震级大于等于 6 级、小于 7 级)、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 7 级)和巨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 8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