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开县天然气井井喷硫化氢特大中毒事故2003 年 12 月 23 日 21 时 57 分,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川钻 12 队承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股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 16H 井发生井喷事故,造成 243 人死亡(职工 2 人,当地群众 241 人),直接经济损失 9262.71 万元。一、事故有关单位概况1.四川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是隶属于中石油集团的国有特大型企业,独立法人单位。该局现有在册职工 43000 余人,净资产 55.4 亿元,年经营收入 58 亿元
2、以上。该局对所属二级单位的经营业务实行年度法人授权管理,签订年度内部生产经营单位目标责任书,安全指标一并下达、考核。川东钻探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下属的专业化钻井公司,现有在册职工 5600 余人,资产总额 7 亿余元;下辖钻井二公司、地质服务公司、泥浆公司、钻具公司等单位。川钻 12 队是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下属的钻井队。2.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是中石油股份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主要在四川、重庆等地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管道运输、营销、炼化等业务,现有在册职工 21000 余人。该公司内部实行统一垂直管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四川石油管理局之间的服务关系为关联交易甲乙方关系,
3、并按中石油集团、中石油股份关联交易的规定,签订年度专业分协议及具体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有关安全生产的合同一并签订)。3.罗家 16H 井概况罗家 16H 井为罗家寨气田的开发井,地处重庆市开县高桥镇晓阳村境内。气藏天然气高含硫、中含二氧化碳,其中甲烷82.14%,硫 化氢 9.02%,二 氧化 碳 6.79%;原 始地 层压 力41.7MPa,具有统一的压力系统。该井设计井深 4322m,垂深3410m,水平段长 700m,于 2003 年 5 月 23 日开钻,事故发生前钻至井深 4049.68m 该项目投资方为中石油股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钻井地质设计单位为川东钻探公司地质服务公
4、司,钻井工程设计单位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技术研究院,设计审批单位为中石油股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钻探公司与川东北气矿签订了罗家 16H 井钻井工程施工合同和罗家 16H 井钻井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合同),由川钻 12 队具体负责钻井施工作业。川东钻探公司安排地质服务公司、泥浆公司分别提供驻井地质技术服务、泥浆技术服务。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技术研究院与川东北气矿签订了罗家 16H 井的定向技术服务合同。川东北气矿向罗家 16H 井派驻钻井工程监督和地质监督,代表甲方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二、事故经过1.事故发生经过2003 年 12 月 23
5、日 2 时 52 分,罗家 16H 井钻至井深 4049.68m时,因为需要更换钻具,经过 35 分钟的泥浆循环后开始起钻。当日 12 时,起钻至井深 1948.84m。此时因顶驱滑轨偏移,致使挂卡困难,于是停止起钻,开始检修顶驱。16 时 20 分检修顶驱完毕,继续起钻21 时 55 分,起钻至井深 209.31m,录井员发现录井仪显示泥浆密度、电导、出口温度、烃类组分出现异常,泥浆总体积上涨,溢流 1.1m3 录井员随即向司钻报告发生了井涌。司钻接到报告后,立即发出井喷警报,并停止起钻,下放钻具,准备抢接顶驱关旋塞。21 时 57 分,当钻具下放十余米时,大量泥浆强烈喷出井外,将转盘的两块
6、大方瓦冲飞,致使钻具因无支撑点而无法对接,故停止下放钻具,抢接顶驱关旋塞未成功。21 时 59 分,采取关球形和半闭防喷器的措施,但喷势未减,突然一声闷响,顶驱下部起火。作业人员使用灭火器灭火,但由于粉末喷不到着火部位而失败。随后关闭防喷器,将钻杆压扁,从挤扁的钻杆内喷出的泥浆将顶驱火熄灭。此后,作业人员试图上提顶驱拉断钻杆,也未成功。于是开通反循环压井通道,启动泥浆泵,向井筒环空内泵注重泥浆,由于没有关闭与井筒环空连接的放喷管线阀门,重泥浆由放喷管线喷出内喷仍在继续。22 时 04 分左右,井喷完全失控,井场硫化氢气味很浓。22时30分左右,井队人员开始撤离现场,疏散井场周边群众,随后向“110”“120“119”报警,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23 时 20 分左右,钻井队派人返回井场,关闭了泥浆泵、柴油机、发电机,随后全部撤离井场,并设立了警戒线。2.抢险救灾经过23日23时左右,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接到川东北气矿关于罗家 16H 井发生井喷险情,请市政府协调抢险车队报告,随后转报市政府值班室。23 时 26 分,重庆市人民政府值班室传真通知开县人民政府,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