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12.30”一般灼烫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2 月 30 日 19 时 10 分许,贺兰县利明东路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锅炉爆管,产生大量水蒸气,造成 4#锅炉炉膛左侧下部炉墙倒塌,将一名工人埋压,经 120 现场确认后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协调涉事企业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 15 号令)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2、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12.30”一人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贺兰县监察委、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 3 名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研究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
3、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此次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5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774913524K,注册资金 1100 万元;法人代表王宁:男,身份证号 640122197310*,住址:银川市兴庆区;企业主营业务:城镇集中供热;供热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企业地址为贺兰县利民东街 264 号(见图 1)。企业目前有在册员工 80 余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图
4、1:企业地址图(二)事故锅炉情况。东区 4#锅炉为流化床锅炉,锅炉型号SHX29-1.25/115/70-AI.P,热功率 29MW,额定工作压力1.25MPa,额定出水温度 115,额定回水温度 70,锅炉给水量 650-750M3;制造单位为:营口绿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出厂编号 2011-5-40-17,制造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15 日。由宁夏吴忠锅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并于 2013 年 2 月25 日进行注册登记,使用登记编号为锅宁 0155,注册代码12006401222013022975。该锅炉近期检验情况:锅炉最近的检验日期为:内部检验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
5、3 日,外部检验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0 日,内部、外部检验项目均在有效期内,有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三)事故锅炉制造单位。营口绿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原营口锅炉总厂):持有 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用汽和民用取暖,同时承接工程总包。(四)事故锅炉安装单位。宁夏吴忠市锅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于 2002 年 03 月 01 日成立,办公地址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 223 号,于 2002 年 03 月 01 日在吴忠市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成 立,营 业 执 照 号 码91640300715098873R,注册资本为 336(万元),公
6、司主要从事锅炉安装、改造业务,范围 P1.6Mpa 整组装锅炉;持有锅炉安装维修资质。(五)事故锅炉检验检测单位。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 193 号,法人代表李滨。是由原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与原自治区机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整合成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进出口检验、安全附件检验、无损检测、节能检测、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等法定检验任务。承接政府购买的特种设备风险检测与评估、安全评定、技术鉴定、鉴定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特种设备风险检测与评估、安全评定、技术鉴定、委托检验检测(检定)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六)4#锅炉坍塌墙的施工情况。据企业介绍,在 2012 年4#锅炉水冷壁管维修更换过程中,对该面炉墙进行过拆除、重新砌筑。合同名称:炉墙砌筑施工合同;砌筑委托方为: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承接方为:刘新民;合同签订日期:2012 年 8 月 29 日。施工范围:1、负责拆除东区供热站 4#锅炉的炉墙并重新砌筑;2、对拆除的废旧砖块等垃圾进行清理。合同工期:2012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