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规定 防范意识不强 造成死亡一、事故经过:2001 年 6 月 2 日 8 点班,综掘一(2)队在 S2-3 皮顺作业。9:40 左右,机电副班长李某与另外几名职工拖完电缆后在距工作面 30 米处休息。大约 10:30,综掘机割完第三架棚的右侧煤壁,退出机组约 4.5 米,在这期间,拖完电缆后的李某一人来到工作面,离开休息处时未向任何人打招呼。此时,退出的机组在调转方向割左侧煤壁时,机组尾部的电机挡板将正在弯腰整理电缆(现场分析)的李某头部挤压,造成颅脑损伤而死亡。二、原因分:1、机电副班长李某自主保安意识差。违反了综掘机在开机期间“除正副司机外,其余人员撤离到机组运行区域外”的规定,违章
2、进人机组前进后退的危险距离范围内,既未与司机进行联系,也未对机组的运行情况进行观察,防范意识不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机组副司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犯“当巷道较窄或机器左右两侧有障碍物和人员时或转弯时应小心操作”的规定要求,只注意前方,对后侧情况未做检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3、当班班长违章安排无证人员当机组副司机,当班作业时也未详细交待清楚副司机所要负的责任范围,只是安排注意防止机组铲板碰撞棚腿情况,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4、机电班长安全管理意识不强,互保联保责任未落到实处,在李某一人进入工作面时,机电班长和另一名机电人员也未引起注意,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5、
3、现场安全员在距综掘机约 20 米的地点也未发现李某进入综掘面,监督不力,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三、防范措施:1、要以这起事故为教训,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上的差距和不足,按照当前安全生产秩序整顿的要求,逐渐进行整顿落实,坚决杜绝各种事故的再次发生。2、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业务技术技能培训。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三大规程”岗标学习,严格遵章守纪、遵章作业。3、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种“三违”人员,坚决制止各种“三违”现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不”原则。对今后工作所查处的各种违章现象,要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现象,要坚决
4、停下来进行整改。4、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今后对重生产、抢进尺,忽视安全管理而导致的各种事故的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四、造成的经济损失:1、对职工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机电副班长李某已死亡,不予追究个人责任。(2)造成事故的机组副司机开除矿籍一年期间,工资奖金损失约(3)队长处罚款 1000 元;跟班副队长、机电队长各处罚款 500 元。2、对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1)扣除全队职工安全抵押金,共计 14500 元。(2)扣除全队当月总工资的 8%,计 5600 元。3、对矿造成的经济损失;(1)矿赔偿死亡人员 7 万元。(2)处理事故期间矿花费有关费用约 1 万元。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约为 117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