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在建筑工程中,模板坍塌造成的伤亡事故在建筑施工事故中也占很大份额。近年来,大跨度、高净空混凝土结构大量出现,模板及其支架的施工难度越来越大,模板工程所产生的事故有逐渐增长的趋势,如胀凸、炸模、整体倒塌等时有出现,所以我们应根据这一趋势对模板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对模板工程的安全问题要有足够的重视。根据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如下:(1)高处坠落作业高度在 2 米及以上时,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在坡度大于 25的屋面操作,没有设置防滑软梯,没有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没有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没有挂密目安全网。
2、操作人员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操作人员登高时没有走人行梯道,而是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没有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拆模作业时,拆模人员没有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位置,在拆除模板时,有可能失稳坠落。在没有模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屋架下弦没有支设水平安全网。(2)物体打击拆模作业时,没有设置安全警戒区,没有专人看管,使得无关人员进入拆模现场。已拆活动的模板,没有一次连续拆除完,留有悬空而未拆除的模板,有可能坠落伤人。拆除高而窄的预制构件模板时,没有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造成构件倾倒伤人。(3)坍塌事故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已经被腐蚀或者变形的模板。由于工人自身原因或是管理的疏忽,拆除模板时没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没有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造成模板坍塌。屋面吊装就位后,没有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拆除模板时没有经过工程技术领导同意,混凝土强度不够。模板工程未经设计计算,由工人随意乱搭,模板和支撑强度不够,失稳坍塌。未按天津市建委规定,柱子和梁板分开浇筑,造成整体坍塌。(4)其他伤害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没有及时清理和码放整齐,有可能碰伤现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