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原因的分析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较复杂、涉及面很广,事故发生的原因千差万别,有些和行业有关,如煤矿 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有些和时间有关,如在节假日前后容易发生各种事故;有些和国家经济政策 有关,如私营企业容易发生事故;有些和地点有关,如人员拥挤的地方容易发生火灾、踩踏事故。从宏观上说,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有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理解 不深,贯彻不力,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此爪大伤亡事故处理不严肃等情 况;在企业整顿、技术改造、实行经济承包、发展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时,没有提出安全要求和 采取切实措施;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低,为完成眼前任务,长期拼设
2、备,很多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消除;改善劳动条件经费不落实,安全欠账越积越多,职工素质差,劳动纪律松弛等。由此可知,工伤事故 发生的原因较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说来,事故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 所造成的,具体讲,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3)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高温、高湿、光线暗淡、尘毒污染、通风不良、噪声、振动及工 作面拥挤等);(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3、;(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9)个体防护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一、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我们把事故原因归结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能够直接导致事故发 生的事件,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机械、物质 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两者在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MGB/T 64411986)中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4、。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 器或挡车栏;其他。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 他。(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 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
5、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 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
6、停风时爆破作业;瓦斯排放未达 到安全浓度爆破作业;瓦斯超限;其他。3)作业场所狭窄。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 树、搭挂树未做处理;其他。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8)储存方法不安全。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操作工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操作错误(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其他(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其他(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其他续表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操作错误(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