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分析近期煤矿事故多发,从表面看:安全意识不够,人员素质差,是直接原因;再深入一步探究,煤炭行业经营状况不佳,安全投入少,安全技术装备落后,似乎是根本原因。其实不然,以上这些都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煤炭行业门槛低。矿产资源是国家资源、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其价值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全球面临能源危机的今天。煤炭的开采是一种企业行为,企业行为的最高目的是追求利润。靠无偿的或廉价的国家资源而获取利润是不恰当、不合理的。近年来,国家才对采矿权进行有偿授予,这是一种明显的进步。但采矿权出让的价格明显偏低,甚至是无偿取得,直接导致行业进入门槛太低,其后患无穷。也就
2、是说,采矿权的较易取得,导致小型煤矿泛滥,低投入、低成本、资源破坏性开采,其严重后果是:资源浪费,产量过剩,冲击了正常的煤炭市场,使煤炭价值与市场价格背离,常规煤矿亏损,煤炭行业整体不景气。生存难保,何以投入更多的安全、 保护资金?尤其是中小煤矿受短期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 掠夺性开采,安全投入极少,成为煤矿事故的重灾区,为整个行业带来极大的隐患和极坏的影响!对策:提高采矿准入门槛,统一对煤矿追缴较高额度的采矿权利金,使小额投资、投机者自动撤出,实行经济杠杆清理,使煤炭生产企业在政策、经济双重调节下重新洗牌。降低煤炭产量,平衡价格与价值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行业效益问题。二国家对煤矿安全投入监管方
3、式不合理,不到位、不强硬,导致安全技术设备投入太低。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应该确立以下观点:1从事煤矿生产的人首先是社会的人,而后才是煤矿企业的。2带血的煤或渗透了鲜血的煤大量产出甚至出口,是社会文明的敌人,是政府应该早日克服的污点。3煤矿事故的多发将导致部分煤矿毁灭,同时也会引起人们对政府管理功能的怀疑,其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巨大的。4煤矿安全不仅仅是煤矿企业的事,也是政府工作的很重要的部分,是社会的事;国家和政府必须监管,并且是强有力地监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XX 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矿主某某潜逃。省、市级领导和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领导亲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动员各方力量,正全力以赴进行救援。这样的报道和现实存在充分说明了煤矿一旦出现大的事故,已远非煤矿的企业行为所能解决的,它已经由企业行为上升为社会行为、政府行为;尤其是对那些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矿主,更是这样:他这一走了之,就把全部的责任,救援、善后、损失以及诸多的社会家庭问题抛给了政府和社会,政府又必须解决。这非常有力的证明,对于煤矿这个特殊行业,他的安全问题是社会问题,是政府的问题。政府应当有完善的立法进行监管,进行非常强有力的监管,防患于未然,避免让企业事故上升为大的社会问题,避免政府为煤矿事故做总后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