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铁 16 号线 15 标段“10.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0 月 26 日 16 时 10 分许,在北京地铁 16 号线 15 标段国家图书馆站至二里沟站区间地下隧道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该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北京怡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立建筑公司)工人郭传堂,在排除隧道内积水时,擅自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位于该区间地下右线向南距横通道170 米处的暗挖台车尾部发生撞击,现场人员发现后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报警。120 急救人员现场确认郭传堂已当场死亡。我局于 18 时 30 分左右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赶到现场,了解到北京地铁 16
2、 号线 15 标段国家图书馆至二里沟站区间全长 1.3公里,其中 800 米在西城区。工程项目部也位于西城区三里河路临 34 号,工程日常监管由西城区住建委管辖。该区间暗挖竖井位于海淀区北下关街道五塔寺路向东约 200 米路北,但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该区间地下右线向南距横通道 170米处,其正投影上方位于北京动物园内,已进入西城辖区约 150 米。我区据此认为该事故应由西城区调查处理,但与西城区在事故调查权的归属上存在争议。经市安全监管局相关领导现场分析协调,为便于展开事故调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事故调查质量,特现场指定我区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该事故发
3、生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监管局会同海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电动三轮车技术状态进行鉴定,同时还邀请区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相关情况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04 合同段,由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经招投标手续,发包给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承包,
4、并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签订了该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包括三里河路北口站,国家图书馆站至三里河路北口站区间,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4.8 亿元。后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该工程发包人变更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变更为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5 合同段。中铁十六局集团承揽该项目后,依据地铁工程特点和集团内部相关规定,将该项目交由其全资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六局地铁公司)具体承建。2013 年 2 月 16 日,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与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 01
5、合同段的监理合同,工程内容包括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5B 合同段以及合同段里程范围内的零星工程监理工作。合同总价款约为人民币 5327.04 万元。2013 年 4 月 12日,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该工程发包人变更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变更为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4 合同段。2016 年 4 月 18 日,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华铁公司)。2016 年 11 月 28 日,中铁十六局集团与怡立建筑公司签订二里沟站新加井向南区间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6、,合同分包范围为二里沟站新加井向南区间初支及二衬工程。合同含税价款约为人民币 1925.33 万元。(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中铁十六局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于 1995 年 8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孔令键,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 2 号,注册资本 12683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367613。2013 年 10 月 29 日取得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编号:A0034111010501-18/6。2017 年 1 月 5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17100367-1。2.中铁十六局地铁公司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丛恩伟,住所在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 5 号 2 幢 2 层 217,注册资本195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4490049G。2017 年 3 月 22 日取得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编号:D311126369。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 安许证字2017014942-01。3.怡立建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