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柳树路 17 号富海大厦“8.3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左右,在海淀区大柳树路 17 号富海中心地下三层中水泵房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承物业公司)设备运行工人王崇魁在使用潜水泵排除中水泵房内积水时发生触电。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王崇魁被急救人员送到人民医院救治。21 时许,王崇魁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这起事故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监管局会同海淀公安分局、区
2、监察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了调查处理工作,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触电原因进行技术鉴定,同时还邀请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一、基本情况富海中心由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投资公司)开发建设,并委托城承物业公司对富海中心实施物业管理。2015 年 10 月 8 日,双方签订了富海中心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3 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城承物业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8 日,法定代表
3、人彭明林,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6 号海兴大厦 C 座 61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2013 年 3月 5 日取得物业服务壹级资质。事故发生时,城承物业公司工程部设备运行工人王崇魁在富海中心地下三层中水机房使用潜水泵排除积水。二、事故的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8 月 31 日 17 时 14 分左右,综合维修班工人祖俊超接到指挥中心电话告知,设备运行班工人王崇魁让其前往富海中心地下三层中水机房帮助排水作业。祖俊超赶到地下三层,看见王崇魁抬着潜水泵进入中水机房,随后祖俊超和王崇魁 2 人在中水机房南侧门口的平台上使用铁丝吊挂着潜水泵放到下凹式的
4、中水机房内,并将吊挂潜水泵的铁丝固定在平台的不锈钢扶手上。王崇魁和祖俊超在中水机房西面的生活水机房内的配电箱中接好潜水泵电源,通电后潜水泵开始工作。王崇魁回中水机房查看中水设备运行情况,祖俊超在生活水机房等候时,听见王崇魁大叫一声,祖俊超进入中水机房门口,看见王崇魁躺在台阶上,面朝上,右臂搭在不锈钢扶手处,腿部浸泡在水中。祖俊超准备下台阶施救时,右臂触碰到不锈钢扶手,感觉麻木,意识到有电,赶紧撤出中水机房,穿戴雨鞋和胶皮手套,手持木棍将王崇魁右臂从不锈钢扶手上挑落,将王崇魁拖出中水机房,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拨打了 120 电话,富海中心夜班值守人员赶到中水机房对王崇魁实施心肺复苏,120
5、急救人员将王崇魁送往人民医院救治,王崇魁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基本情况:王崇魁,男,54 岁,北京市朝阳区人。2012 年 2 月 23 日,城承物业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2008 年 3 月 5 日,王崇魁取得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三、事故调查情况(一)事故现场情况经现场勘验,中水机房位于富海中心地下三层东南角,走廊东侧,机房为下凹式,地面低于走廊地面约 2.2 米,南北各设有一扇门。南侧门口向西,从门口进入泵房设有平台,并通过楼梯连接机房地面,平台和楼梯东侧安装有不锈钢扶手。勘验时泵房地面积水约 44 厘米,死者的绝缘水靴遗留在最后一节楼梯处积水中。品名为三相无堵塞排污泵,黄颜色的
6、泵体通过铁丝吊挂在平台不锈钢扶手上,浸没在水中。该潜水泵电源线接电端无插头,已经与中水泵房西面生活水机房配电柜第二排最北侧的空气开关下口断开(该下口原硬质电线已脱离下口),放置在配电柜前的橡胶垫上。经查,综合维修班工人祖俊超取得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事故救援结束后,秩序维护部经理陈胜利在对事故现场周边巡视时,发现潜水泵电源线连接在生活水机房内配电柜的空气开关上未断开,随即将电源线从空气开关上拔掉。(二)事故相关管理情况经查,事故潜水泵由上海人民电器(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制的三相无堵塞排污泵,品牌为时代人民,出厂日期:2015 年 3 月,许可证:(浙)XK06-003-0047,执行标准:GB/T24674-2009,型号 WQ25-17-3,电源:380 伏 50 赫兹,电流:6.7 安,功率 3 千瓦,绝缘等级:E 级。扬程 17 米,流量 25 立方/小时,同步转速:3000 转/分,配管内径:65 毫米。该潜水泵于 2016 年 7 月15 日购买,已使用过一次,潜水泵运转正常。四、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