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人数 施工日期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任务危险点爆破物品管理使用不当、无证操作、撤至安全区的路况不好环境因素影响四周环境、人体健康、影响人休息、危及设备、人体及财产安 全 注 意 事 项 1、从事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证件的人员操作。2、导火索使用前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保证点火人撤至安全区,且不得小于 1.2m。3、爆破前必须将爆炸物品全部拿出警戒线,除点炮人和监护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区,点炮后,点炮人、监护人应立即撤到安全区。点炮人和监护人要选好撤至安全区的道路,并了解路况。4、火雷管安装与点火应由取有爆破作业证
2、人员担任,电雷管的接线与起爆必须由同一人操作,严禁两人操作。5、使用火雷管时,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的导火线,在强电场内严禁使用电雷管。相临基坑不准同时点火爆破。6、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必须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导送炸药及炮泥。7、在基坑内点炮时,坑上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 1.5 米时上下坑应使用梯子。8、爆破作业应划定安全警戒区(浅孔爆破安全距离200m;裸露药包爆破400m;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 50%),起爆前应与附近工作人员和居民取得联系,交叉路口应设专人看守并鸣号预告,确认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点炮。9、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
3、 5min(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 20min 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将电源切断并短路、待 5min 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10、处理盲炮时,严禁从炮孔内掏取炸药和雷管。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距盲炮孔不得小于 0.3m,距药壶边缘不得小于 0.5m。11、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要做好明显的警告标志。12、爆破点距建筑物、电力线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放闷炮、放小炮或在爆破点上面加以覆盖等安全措施。13、火雷管与导火线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用牙咬或敲击,操作时严禁触动雷汞部位。安全文明施工补充注意事项:个人防护及环境补充注意事项:作业现场主要分工及岗位职责:现场作业人员签名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