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怀柔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7.0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2019 年 7 月 1 日 17 时 30 分许,在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 50 米处,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在给北京云天府酒家安装广告字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北房镇政府等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理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北房镇政府组成的事故调
2、查组。同时,调查组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一、基本情况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 X 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7EMN2Y,注册资金:100 万元,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兴桥大街 1 号南楼 203 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北京云天府酒家,经营者:张 X 芬,身份证号:1
3、1022719601006XXXX,公司类型:个体(内地),注册日期:2005 年 9 月 12 日,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10116600293113,经营场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 50 米,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等。2019 年 6 月 20 日,北京云天府酒家(经营面积 300 平米)经营者张 X 芬将北京云天府酒家租给李 X 进行经营管理。2019 年 6 月 27 日,因北京云天府酒家门脸广告灯箱上需要安装广告字,李 X 通过朋友关系同意由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广告字安装等相关事宜。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了调查取
4、证,并委托国质(北京)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及聘请法医专家、电力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死者死因进行了技术鉴定和专家论证分析。事故调查组召开了事故现场会和事故分析会。调查组对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局及北房镇政府的管理职责开展了调查工作,调阅了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经查,区商务局和北房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履职到位。二、事故经过和抢险救援、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2019 年 7 月 1 日 14 时许,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冯 X 辉安排冯X 成等 3 名作业人员,到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 50 米的北京云天府酒家进行广告字安装等作业
5、内容。17 时 30 分许,冯 X 成独自在脚手架上安装广告字的过程中,触碰到北京云天府酒家西侧外立面墙上漏电空调室外机的金属外壳,造成触电,随后从脚手架内侧下滑掉到地面上,后经 120 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后确认死亡。(二)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1.此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65 万元。2.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死者:冯 X 成,男,37 岁,汉族,身份证号:62262819820918XXXX,甘肃省礼县宽川乡冯庄村 X 组 3XX 号人,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工人。北京市怀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编号:HR2019BL0051)鉴定意见为:“结合案情
6、,冯 X 成不排除电击导致死亡”。2019 年 9 月 12 日聘请 3 名专家,对死者冯 X 成不排除电击导致死亡的原因进行论证分析,专家组意见为冯 X成符合电击导致死亡。(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 50 米的北京云天府酒家西北侧室外,现场搭设有一个南北方向放置(高 3.2 米、长 1.6 米、宽 0.8 米)的带有卡扣铁网踏板的高门式脚手架;距脚手架右侧 0.1 米,距地面 2.9 米处的该饭店西侧外立面墙上有空调室外机一台。经检测,该空调在处于关机状态时,空调室外机和空调管路均带电,空调制冷剂管路(铜管)带电,电压为 205V,空调室内机外壳带电,电压为 220V,空调使用三相 380V 供电电源,空调电源插头插座内未连接保护接地线,室内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和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经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空调未连接保护接地线,空调电源控制开关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空调发生故障后,致使空调室外机漏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