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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兴金谷科技有限公司9#厂房A段等35项(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U谷.环科2号二期项目)“4.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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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华兴金谷科技有限公司 9#厂房A段等35 项(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U谷.环科2 号二期项目)“4.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8 时 25 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北京华兴金谷有限公司 9#厂房 A 段等 35 项(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 U 谷.环科 2号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在进行物料提升机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名现场作业人员受伤。2020 年 7 月 27 日,伤者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经司法鉴定符合重伤标准。2021 年 5 月 31 日,诉讼程序结束,终审判决做出。2021 年 8 月 11 日,当事人向区应

2、急管理局进行了举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区政府的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该起举报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项目情况工程名称为北京华兴金谷科技有限公司 9#厂房 A 段等 35 项(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 U 谷.环科 2 号二期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

3、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科中路 2 号,工程内容为 9#厂房 A 段等 35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等工程。合同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2 月 10 日,合同金额为 151346500.35元。事发时,正在进行物料提升机拆除作业。(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建设单位:北京华兴金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科中路 2 号,法定代表人李立华。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2.施工单位:北京三元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

4、8 年 3 月 14 日,注册资本 7114.7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民安路 1 号,法定代表人王春荣。该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监理单位:北京和平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23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和平西苑 20 楼 B座 801 室,法定代表人郭友。该公司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三)物料提升机租赁、拆除相关情况2018 年 7 月,北京三元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溪佳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

5、为工地提供 4 台物料提升机,由于北京大溪佳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后来可供租赁的物料提升机数量不足,便介绍马志强和北京三元建设有限公司联系。马志强使用北京安建鑫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与北京三元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将其个人所有的 6 台物料提升机出租给事发工地使用,提升机司机均由北京大溪佳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同时,马志强使用北京杰弛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进行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并将自己和姜传蕾、刘风友作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在工地进行备案。本事故中的伤者张本宝并未在事发项目作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进行备案,事发当天是马志强临时将其找来从事物料提升机的拆除

6、作业。经调查,事发物料提升机关于租赁、安装、拆除等相关手续及协议,均由马志强一人所办理。二、事故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一)事故经过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8 时 25 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北京华兴金谷有限公司 9#厂房 A 段等 35 项(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 U 谷.环科 2 号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在进行物料提升机拆除作业过程中,因电动葫芦倒链断开,造成拆除人员张本宝(男,山东省高唐县人,身份证号码为 372*23X)从物料提升机平台上(落差 10 米左右)坠落至地面,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随后将其送至亦庄同仁医院,后转至积水潭医院进行救治。2019 年 11 月,伤者张本宝将与受伤事故有关的相关单位起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0 年 7 月 27 日,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委托,由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LC20200756 号),做出伤者张本宝“所受损伤已构成伤残,其截瘫双下肢肌力 0 级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符合一级伤残,其胸 3、4 椎体压缩骨折符合九级伤残,其 6 根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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