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床工安全工作手册一、全体员工安全职责一、全体员工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针对黄金矿山的行业特点,每个员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认真学习并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9、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二、从业人员的责任义务二、从业人员的责任义务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我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
3、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5、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我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我矿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我矿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我矿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知三、安全培训三、安全培训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入矿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
4、 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 4 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培训分三级培训:矿级培训、车间(部门)级培训、班组(工作)级培训。并在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由老工人带领工作。矿级安全培训:由安环科、企管科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进入车间(部门)的许可证,才能分配到车间(部门)。车间(部门)级培训:在车间(部门)开始工作前,必须完成车间(部门)级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具体工作。车间(部门)级培训由车间(部门)负责人安排实施。班组(工作)级培训:新工人经过一、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了解开展该工作所要求
5、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工作级安全培训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实施。日常培训:在进行非正常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参加的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性和注意事项培训。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在职教育。所有从业人员请注意:未经相应的培训,有权拒绝作业!四、关于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规定四、关于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规定 1、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员工自主管理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6、故的发生。2、不安全行为的界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不安全行为:2.1、违反各类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行为;2.2、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冒险蛮干的行为;2.3、井下带浮石作业的行为;2.4、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2.5、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行为;2.6、不按作业现场警示标志要求执行的行为;2.7、故意破坏安全标志、随意挪动现场安全标志的行为;2.8、操作安全设施不完好、不齐全的设备的行为;2.9、无证操作或与操作证资质不符的操作行为;2.10、隐瞒个人身体健康方面病情或弄虚作假的行为;2.11、发现险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2.12、对第二安全出口不熟悉、不掌握应急预案的行为;2.13、对安全培训教育不合格而放入工作岗位的行为;2.14、支护质量不合格造成严重隐患的行为;2.15、不按规定时间放炮、不按规定设警戒的行为;2.16、作业环境未经检测盲目进入的行为;2.17、隐瞒事故的行为;2.18、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2.19、一切酒后上岗行为;2.20、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2.21、因违章造成各类事故的行为;2.22、出现违章现象不接受教育、教训的行为;2.23、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