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05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5962022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2022-07-11 发布 2022-08-1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596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唐山掌生谷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唐山久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良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滦南县华圃水稻种植园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拓、张薇、耿雷跃、杜琪、张启星、王亚楠、
2、甄志华、韩子煜、李征、赵宝波、周立普、王兴川、邱彩萍、赵晖、郑金志。DB 13/T 55962022 1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米绿色生产的产地环境条件、栽培技术、收获与储藏、加工、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稻米绿色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4 大米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一部分:禾谷类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419 绿色食品 稻米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DB13/T 2985 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4、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3 产地环境 符合NY/T 391的规定。4 栽培技术 品种选择 经审定的适宜当地生态区种植的优质抗病高产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要求;品质应达到GB/T 17891规定的粳稻谷优质二级米以上指标。种子处理 用17%杀螟乙蒜素50 g+25%氰烯菌酯15 ml浸干稻种25 kg,浸种72 h96 h。秧田管理 移栽前3 d5 d,亩施用硫酸铵5 kg,带肥入田;移栽前2 d3 d,亩施50%吡蚜酮20g+20%氯虫苯甲酰胺10 ml20 ml,防治潜叶蝇等本田前期虫害。其它管理措施同普通大棚育秧或露地育
5、秧。DB 13/T 55962022 2 本田管理 4.4.1 施肥 4.4.1.1 肥料使用 符合 NY/T 394 的规定。4.4.1.2 施肥原则 坚持以有机肥料为主,化学肥料为辅的原则。通过施用有机肥料和实施秸秆还田措施,减少化学肥料施用量。化学肥料施用量总量控制在每亩纯氮(N)12 kg14 kg,磷(P2O5)6 kg7 kg,钾(K2O)6 kg8 kg,硅(SiO2)2.5 kg4.0 kg(秸秆还田和施用有机肥田块免施),硫酸锌 0.75 kg1.0 kg。4.4.1.3 秸秆全量还田 按 DB13/T 2985 的规定进行。4.4.1.4 农家肥 耕地前亩施优质腐熟农家肥
6、1000 kg2000 kg,秸秆全量还田地块可免施农家肥。禁止使用喂食添加抗生素混合饲料的牲畜产生的农家肥。4.4.1.5 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 耙地前亩施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 150 kg200 kg。4.4.1.6 化学肥料 随耙地亩施控(缓)释肥 20 kg30 kg,或随水稻侧深施肥插秧一体化技术,亩施控(缓)释肥10 kg20 kg;缓苗后,亩施尿素 5 kg(或硫酸铵 10 kg)+硫酸锌 0.75 kg1.0 kg;缓苗后 7 d、14 d 左右,分别亩施尿素 5 kg(或硫酸铵 10 kg)+40%硅肥 6 kg10 kg;主茎幼穗长 1 mm2 mm 时,亩施 45%以上氮磷钾复合肥 5 kg7.5 kg。施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及秸秆还田的地块适当减少化学肥料施用量。4.4.2 病虫草害防控 4.4.2.1 农药使用符合 NY/T 393、GB/T 8321、NY/T 1276 的规定。4.4.2.2 防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在农业、生物、物理综合防治的基础上,加强病虫的预测预报,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在农药的选择上,优先使用生物源、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