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240.60 L 6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165.22015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 2 部分:基础数据元和编码规则 Network toll collection system for toll highway Part 2:Basic data element and coding rules 2015-07-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165.2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缩略语.1 4 基础数据元编码要求和分类.1 4.1 编码要求.1 4.
2、2 基础数据元分类.2 5 基础数据元.2 5.1 路网.2 5.2 车型车类.8 5.3 收费组织机构.8 5.4 人员管理.10 5.5 收费管理信息.11 5.6 收费票据.12 5.7 收费介质.13 6 编码规则.14 6.1 收费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收费车道的编码规则.14 6.2 互通立交编码规则.15 6.3 工期编码规则.15 6.4 收费公路、收费分中心、收费所的编码规则.16 6.5 收费公路、收费路段、最小拆分路段的编码规则.16 6.6 操作员编码规则.1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基础数据元值域编码表.18 参考文献.28 DB11/T 1165.22015 II
3、 前 言 DB11/T 1165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拟分成以下部分:第1部分:系统构成及硬件技术要求;第2部分:基础数据元和编码规则;本部分为DB11/T 1165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明月、徐志斌、陈日强、张素芬、朱全鑫、李少丁、李剑仕、张恒利、刘绍民、樊进超、张为民、王占军、邹立华、刘刚、佟乐、刘星宇、柳辉、杨勇、杨玉涛、韩鹏、俞宏熙。DB11/T 1165.22015 1 收
4、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2部分:基础数据元和编码规则 1 范围 DB11/T 1165的本部分规定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基础数据元编码要求及分类,并规范了基础数据元的定义、编码规则和值域编码集。本部分适用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422 电子收费 关键信息编码 JT/T 489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JT/T 697.13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3部分:收费公路信息基础数据元 DB
5、11/T 885 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OBU:车载单元(On-Board Unit)4 基础数据元编码要求和分类 4.1 编码要求 基础数据元编码应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体系及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具体要求如下:基础数据元编码应定义明确、结构清晰,具有唯一性;基础数据元编码应适应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发展及与其它系统连接的需要,具有可扩展性;基础数据元的数据类型应分为字母字符型、数字字符型、字母数字字符型、数字型、日期型、时间型、日期时间型、布尔型、二进制型等;应从业务角度规定数据元的格式需
6、求,包括所允许的最大和或最小字符长度,数据元内容的表示格式等(一个汉字占两个字符)。数据格式中使用的字符表示含义如下:a =字母字符;n =数字字符;DB11/T 1165.22015 2 an =字母数字字符;.=区分数字字符个数与小数点后小数位数的分隔符;.=符型数据的最小长度到最大长度的分隔符。4.2 基础数据元分类 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管理对象和管理业务信息的基本内容和属性,将基础数据元分为路网、车型车类、收费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收费管理信息、收费票据、收费介质共七大类,具体分类见表1。表1 基础数据元分类表 序号 分类 数据元类型 1 路网 基本信息:收费路网、收费路网子网、收费公路、互通立交、收费站、收费广场、收费车道、桩号、工期。收费业务管理机构:收费中心、收费分中心、收费所。其它:收费路段、最小拆分路段。2 车型车类 车型、车类。3 收费组织机构 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发行方、清分方。4 人员管理 操作员、人员班次。5 收费管理信息 收费方式、支付方式、拆分方式、路径识别方式、收费费率、车辆付费类型、交易入出口状态和折扣率。6 收费票据 收费票据种类、发票种类、预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