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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维修工责任追究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16612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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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讯维修工责任追究制1、被上级领导及部门查出程控交换机、井下通讯电缆、接线盒一处不完好,罚分管区长 10 元,罚班长 20 元。2、被上级领导及部门查出设备和工作地点的卫生不合格,除承担所有扣罚外,工区罚班组 10 元。3、在矿及工区组织的考试不合格者罚 10 元。4、工作中不遵守规定,被矿及有关部门抓“三违”者,除按矿规定处罚外,工区再罚 10 元。5、不经过培训及不具备基础知识者不得上岗操作,否则下岗重新学习。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再安排上岗。6、按时参加工区的班前会,接受安全教育,遵守会场秩序,班前会迟到者,一次罚 5 元。7、不遵守会场秩序者,一次罚 10 元。8、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者,

2、停止组员工作,写出检查,认识错误后方可重新工作。9、按集团公司、矿及工区有关的檔、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对程控交换机、通讯电缆、接线盒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后能就地处理好的就处理好,不能处理的向班长回报,班长视情况进行处理。若检查部位在 24 小时内出现故障,罚检查人 10 元。10、及时处理出现的故障,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16 小时内修复,出现一次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的罚 10 元。11、对生产重要的电话,应随时进行处理,出现一次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的罚班长 10 元。12、及时修改通讯图中的错误,使其能指挥生产。若通讯图与现场不符,不能指导指挥生产,罚 10 元。13、在上、下井及去工作现场期间,严禁爬、登、跳,严禁走封闭巷道。若被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查出“三违”现象,除按矿规定的处罚执行外,工区再罚责任人 10 元。14、杜绝失爆现象,若被科室及领导查出,罚班长 10元。作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及管理工作。若因备件影响生产,无计划时罚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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