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2 职责2.1 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2.2 设备动力处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2.3 保卫处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2.5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6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3 内容3.1 一般规定3.1.1 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
2、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3.1.4 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
3、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3.1.5 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2)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3)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3.2 防火防爆3.2.1 罐区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生产区禁止烟火管理规定:3.2.2 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
4、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3.2.3 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3.2.4 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3.2.5 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3.2.6 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3.2.7 罐区临近农田的要时时做好监控,围墙外 30 米内严禁焚烧桔杆、杂草和垃圾。3.3 设备设施管理3.3.1 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3
5、.3.2 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3.3.3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4 储罐及附件(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
6、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3.3.5 泵(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6 管道(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周边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4)穿越道路、防火堤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5)管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