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杭州乐梯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三、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
2、责任。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四、监督管理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6、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五、考核细则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3、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XXXXXXXX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