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2021 年 9 月 1 日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2.2 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2.3 区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2.4 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 应急响应3.1 灾害分级3.2 响应分级3.3 信息报送3.4 响应启动3.5 级响应3.6 级响应3.7 级响应3.8 I 级
2、响应3.9 响应结束4 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4.1 地震趋势预测事件4.2 临震预报事件4.3 有感地震事件4.4 地震谣传事件4.5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事件4.6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5 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5.2 过渡性安置5.3 规划重建6 保障措施6.1 预案保障6.2 队伍保障6.3 指挥平台保障6.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6.5 救灾物资保障6.6 应急资金保障6.7 应急检查6.8 宣传动员、培训和演练7 附则7.1 奖励与责任7.2 名词解释7.3 预案制定与修订7.4 预案实施7.5 预案体系1 总则1.1 编制目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
3、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保障本市地震应急工作依法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 年修订)以及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地震应急与抗震救灾坚持统一领导、军
4、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波及本市的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2 组织机构与职责北京市设立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必要时,成立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区、乡镇(街道)参照设(成)立相应指挥机构。2.1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2.1.1 应急指挥部组成
5、总指挥: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北京卫戍区副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执行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人防办、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团市委、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6、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档案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药监局、市红十字会、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各区政府主管负责同志。2.1.2 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部署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指挥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分析总结地震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救援社会力量、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负责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时,承担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1.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落实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地震事件相关工作;(二)承担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三)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四)负责组织本市地震事件风险评估,督促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