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雪雾天气人员车辆滞留应急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目录1 总则1.1 北京雪雾天气现状1.2 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雪雾天高速公路车辆人员滞留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 铁路车站、首都机场地区人员滞留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3 高速公路滞留车辆人员应急服务3.1 应急准备3.2 启动程序3.3 应急响应3.4 信息发布3.5 滞留车辆疏导3.6 应急结束4 铁路、民航重点场站旅客滞留应急响应4.1 启动机制4.2 应急服务保障4.3 信息发布4.4 应急结束5 保障措施5.1 安全保障5.2 通信保障5.3 资金保障5.
2、4 总结评估5.5 培训与演练6 附则6.1 监督检查6.2 预案管理1 总则1.1 北京雪雾天气现状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边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枕山面海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以及首都大城市备受关注的特征,使得北京地区的气象灾害呈现出频发、突发、局地性强和高影响等特点。北京地区冬季经常出现较大范围的降雪天气,并且呈现突发性强、时空分布不均、温差变幅大等特点,市区环路、连接线、高速公路、放射线等主要道路易出现路面结冰、积雪等险情,对社会交通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大雾是北京地区常见的灾害性天气,北京城区及大部地区年雾日一般在 20 天左右,且随着城市
3、的发展、排放物的增加,城市大雾日有增多、加重的趋势。其主要特点:一是平原地区明显多于山区。就平原地区而言,东南部和南部(如通州区和大兴区)比西部、北部地区多;二是各季多年平均雾日数,以秋季为最多,冬季次之,春季最少;三是多出现在清晨 58 时,日出后逐渐消散,其持续时间大部分为几个小时至十几个小时,最长可超过 24 小时。1.2 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气象信息准确、交通疏导到位、属地保障有力”为目标,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雪雾天气造成
4、的滞留车辆与人员秩序良好、基本的食品与饮用水供应及时,全面提升本市雪雾天气应急服务保障能力。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市高速公路、铁路“四站”与首都机场在雪雾天气情况下出现大量车辆人员滞留的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车辆、人员滞留事件可参照本预案执
5、行。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雪雾天高速公路车辆人员滞留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1 雪雾天气下,本市因高速公路封路造成车辆人员滞留时,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调度。2.1.2 当本市仅有 1 条高速公路封路或只在一个区县的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封路造成车辆人员滞留时,相关属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服务保障工作。2.1.3 当本市出现涉及 2 条及 2 条以上高速公路封路造成车辆人员滞留时,启动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应急服务保障工作指挥长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负责对本市道路车辆人员滞留服务保障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指
6、挥长分别由市交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气象局主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区县负责同志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针对高速公路车辆人员滞留的应急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督促、检查本市雪雾天气人员车辆滞留应急服务保障工作;(2)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重要信息;(3)研究制定本市雪雾天气人员车辆滞留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4)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服务保障措施;(5)负责组织相关信息发布工作;(6)分析总结本市雪雾天气人员车辆滞留应急服务保障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7)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1.4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处置车辆人员滞留事件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市交通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需要成员单位集中办公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办公室工作。2.1.5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后,相关区县接受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区县应急办代表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