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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选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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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选编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编2022 年 2 月 3 日2目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法法 律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81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444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61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7474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838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919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9999易

2、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12512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13713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4414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49149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59159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16716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781783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189189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195195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198198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地方法规

3、地方法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10210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227227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37237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24324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5325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262262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77277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86286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013014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选编第一

4、部分第一部分法法 律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 年 8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目目录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5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

5、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

6、、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六条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6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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