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变形沉降,位移沉降观测基准高程控制网位移观测基准平面控制网每隔一定时期,重复测量控制点、观测点计算相邻两次测量的变形量及累积变形量确定建筑物的变形值和分析变形规律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进行,第13章 建筑变形测量与竣工总图的编绘,13.1 建筑变形测量的一般规定(1)基本要求1)反映建、构筑物及场地变形程度,变形趋势2)由变形类型、测量目的、任务要求及测区条件进行施测方案设计(2)变形测量实施程序与要求1)按测定沉降或位移的要求选定测量点,埋设相应标石、标志建立高程控制网、平面控制网、或三维控制网2)按确定观测周期与总次数,观测监测网新建大型和重要建筑,应从施工开始进行系
2、统观测直至变形达到规定的稳定程度为止,3)及时处理各周期观测成果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严密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重要监测成果,进行变形分析,预报变形趋势(3)设置变形测量点的要求变形测量点控制点、观测点控制点基准点,工作基点,联系点,检核点,定向点符合下列要求:1)基准点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检验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2)工作基点设在靠近观测目标便于联测观测点的稳定或相对稳定位置测定总体变形的工作基点按两层次布网观测时用基准点或检核点对其进行稳定性检测3)当基准点与工作基点间需连接时应布设联系点选点时顾及连接的构形,
3、位置所在处相对稳定4)需单独进行稳定性检查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设检核点点位根据使用的检核方法成组地选设在稳定位置处5)需定向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布设定向点选择稳定且符合照准要求的点位作为定向点6)观测点设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可从工作基点或邻近的基准点和其他工作点对其进行观测,(5)建筑变形测量周期1)单一层次布网观测点与控制点按变形观测周期观测两层次布网观测点及联测控制点按变形观测周期观测控制网部分可按复测周期观测2)变形观测周期应以能系统反映所测变形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根据单位时间内变形量大小及外界因素影响确定观测中发现变形异常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3)控制网复测周期由
4、测量目的和点位稳定情况确定一般宜每半年复测一次施工中应适当缩短观测时间间隔点位稳定后可适当延长观测时间间隔复测成果或检测成果出现异常受地震,洪水,台风,爆破影响时,应及时复测4)首次观测应适当增加观测量,提高初始值可靠性5)不同周期观测时宜采用相同的观测网形和观测方法使用相同类型测量仪器,13.2 沉降观测建筑物下沉上部结构逐步建成、地基荷载逐步增加逐渐产生,延续到竣工交付使用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建筑物沉降观测按沉降产生规律进行沉降观测基准高程控制网专用水准点距建筑物一定远,基础稳固,便于观测地布设沉降观测点建筑物上能反映沉降情况位置设置观测据上部荷载加载情况,每隔一定时期观测基准点与沉降观测点间
5、高差一次据此计算与分析建筑物的沉降规律,(1)专用水准点设置专用水准点水准基点、工作基点每测区水准基点数3小测区,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水准基点数建筑物基础最大宽度2倍标石埋深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度在建筑物内部点位标石埋深地基土压层深度,工作基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建筑物基础深度1.52.0倍工作基点、联系点设置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水准标石埋设后,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稳定期一般15天,(2)沉降观测点设置建筑物布点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结合地质情况、建筑结构特点确定点位位置:建筑物四角、大转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两侧,建筑
6、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人工与天然地基接壤、不同结构分界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15m或15m而地质复杂及膨胀土地区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部位及基础下暗浜(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4个,(3)高差观测 水准网布设建筑物较少的测区水准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由水准点组成高程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水准点组成扩展网高程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高程 水准测量的等级划分水准测量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水准测量精度等级的选择建筑物最终沉降量的观测中误差确定绝对沉降量,相对沉降量绝对沉降观测中误差0.5mm、1.0mm、2.5mm按低、中、高压缩性地基土类别相对沉降、局部地基沉降、膨胀土地基变形等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