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终止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讲解了自5月28日以来,湖南省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后,灾情基本稳定的情况。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决定,在6月10日15时正式终止于6月4日9时启动的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通知明确指出,尽管应急响应终止,但受灾地区的救灾任务依旧繁重,各相关部门需要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救灾救助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推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终止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适用于湖南省内各市州、县市区的减灾委办公室及应急管理局,还包括省减灾委的所有成员单位。该通知旨在指导上述单位在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如何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有效开展后续的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直到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