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终止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5 月 28 日以来全省暴雨洪涝灾害灾情已基本稳定。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 6 月 10 日 15时终止 6 月 4 日 9 时启动的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目前受灾地区救灾任务仍然繁重,请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落实相关措施,扎实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湖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 年 6 月 10 日